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疆阿帕奇武装守护押运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若公(铁)行罚决字【2023】2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许可事项运输民用爆炸物品 |
违法事实 | 2023年3月16日21时许,我局民警在若羌县铁干里克镇乡直807号若羌县昆轮绿杰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内,对新疆阿帕奇武装守护押运有限公司负责押运的一辆载有民爆物品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车牌号:新AB9155号)进行检查,经当场检查发现该车次《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上的备案押运员为潘顺国,而实际押运员为马军。 |
处罚依据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新疆阿帕奇武装守护押运有限公司处以行政罚款伍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3/31 |
处罚有效期 | 2023/5/31 |
公示截止期 | 2024/3/31 |
处罚机关 |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公安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528240104656458 |
数据来源单位 |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公安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528240104656458 |